一盒月饼,动辄几百元,甚至上千元也不足为奇,这些月饼真的消费了,还是作为一种特殊的“礼品”在不停地“流通”?
现在距离中秋节不足3个月,已经有月饼企业开始提前筹划推广事宜。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对外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下称《公告》),强调要坚持月饼大众食品属性,促进月饼行业健康发展。
郑州某烘焙公司生产的花式月饼
坚持月饼大众食品属性,超500元每盒重点监管
从多年市场情况看,单价500元以内的盒装月饼销售占比约99%。鼓励经营者生产、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
《公告》指出,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经营者应当将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盒装月饼的交易信息,妥善保存2年,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查核。如有需要,将立即对经营者开展成本调查。
贵金属、红木等不得用于月饼礼盒包装
《公告》指出,经营者生产、销售盒装月饼,应当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装。同时,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它产品混合销售。经营者发行月饼券、月饼卡等提货卡券的,应当严格遵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2021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新国标,其中规定食品中的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包装,其他食品和化妆品不应超过四层包装。降低包装成本,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将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从20%调减为15%;对销售价格100元以下的月饼,包装成本占比保持20%不变。同时,严格混装要求,月饼不应与其他商品混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