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浙江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完成。浙江省2024年度应公示探矿权147个,采矿权516个,公示率达100%,位居全国前列。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是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抓手,是促进矿业权人诚信自律的新手段,同时也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新办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按照“谁产生,谁填报”的原则,由矿业权人和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填报,并依照规定向社会公示。
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起到了良好作用。
一是提升行政监管效能。通过透明化矿业权人的勘查开采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采集、管理和共享,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能够有效监管,保障矿业权人依法依规进行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
二是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根据展示矿业权人信用状况、违规行为处罚情况等,从而在行政管理、专项资金申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入,进而强化了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
三是扩大社会监督功能。社会公众能够便于获取矿业权人的相关信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有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中国矿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