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2-063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5月5日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00万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81元/股
根据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5月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67名激励对象3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5月5日,授予价格为3.81元/股。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同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同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同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同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调整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8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9月1日披露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司实际授予激励对象230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60.5万股。
7、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