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12月18日公告,山东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矿业”)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集团”)于12月15日签订了《山东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之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山钢矿业将其所持有的金岭铁矿100%股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山钢集团,转让价格为26.93亿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山钢矿业将不再持有金岭铁矿股权,金岭铁矿控股股东由山钢矿业变更为山钢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前,山钢矿业通过全资子公司金岭铁矿间接持有公司347,740,1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41%)。本次权益变动后,山钢矿业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控股股东仍为山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