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注1:主要系用于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注2:主要系本期3月份发生的按合同约定的赊销交易额增加所致。
注3: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减少导致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注4:主要系本期预付采购铁矿石价款增加所致。
注5: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金召矿业交纳安全保证金增加所致。
注6:主要系本期铁精粉销量减少导致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注7: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金召矿业主井提升系统升级改造所致。
注8:主要系本期公司签发票据金额增加所致。
注9: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喀什球团采购铁精粉金额增加,导致应付款相应增加所致。
注10:主要系本期收取的按合同约定的负有交付商品履约义务的货款增加所致。
2.利润表
单位:元
注1: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注2: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注3:主要系本期联营企业金鼎矿业利润同比下降所致。
注4:主要系本期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应收款所致。
注5: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金召矿业根据合同对施工队的扣罚所致。
注6:主要系本期运输罚款增加所致。
注7:主要系本期利润减少导致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单位:元
注1:主要系本期实际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注2: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喀什球团采购铁精粉金额增加,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注3:主要系本期收到联营企业金鼎矿业分红款增加所致。
注4: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注5:主要系本期购置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股权托管事项
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山东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股权托管协议》,托管山东彭集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莱芜钢铁集团莱芜矿业有限公司35%股权、莱芜钢铁集团鲁南矿业有限公司34%股权和淄博铁鹰球团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和《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