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5月29日公告,经七台河市新兴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对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现场验收认为已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的条件和要求后,七台河市新兴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向七台河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提交了《关于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联合试运转方案备案的报告》(新煤管呈【2023】5号),经七台河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进行现场核实,确认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已具备联合试运转条件,于2023年5月19日向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提交了《关于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联合试运转方案备案的报告》(七煤管发【2023】39号),2023年5月2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到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备案回执》,同意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联合试运转,期限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