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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背景下矿业企业运营的政策影响及发展策略探析

   2023-04-26 霍志剑矿业律师9500
导读

引言2014年11月,我国在《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提到:“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并计划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

引言


2014年11月,我国在《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提到:“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并计划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力争于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2021年8项重点任务之一。


从近期国家政策和工作部署分析来看,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的碳减排工作将是我国中长期内具有战略性意义的重要工作内容。围绕上述政策背景,本文拟通过考察“碳达峰、碳中和”新政的实施对矿业企业所产生的影响,分析新形势下面临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探讨发展策略,以期为矿业企业在当前形势下的生产运营提供参考。


一、“碳达峰、碳中和”基本概念梳理


所谓碳达峰是指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历史最高值,然后经历平台期进入持续下降的过程,是二氧化碳排放量由增转降的历史拐点,标志着碳排放与经济发展实现脱钩,达峰目标包括达峰年份和峰值。所谓碳中和是指某个地区在一定时间内( 一般指一年) 人为活动直接和间接排放的二氧化碳,与其通过植树造林等吸收的二氧化碳相互抵消,实现二氧化碳“净零排放”[1]。碳达峰与碳中和紧密相连,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前提,达峰时间的早晚和峰值的高低直接影响碳中和实现的时长和实现的难度[2]。


目前,世界已经进入全球气候变化时代,此问题已成为全人类发展共同面临的最大非传统安全挑战。中国作为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世界最大的碳排放国,一直以来保持积极态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首批缔约国,并为达成《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及其实施细则作出重要贡献。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关于“30.60目标”的宣示,是中国就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首次正式提出。作为世界最大的碳排放国,中国对全球碳达峰与碳中和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此信息的发布,在国际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关注。





二、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整理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表示,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代表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大方向,是保护地球家园需要采取的最低限度行动。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0年9月30日,习近平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上指出,我们愿承担与中国发展水平相称的国际责任,将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继续作出艰苦卓绝努力,为实现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确定的目标作出更大努力和贡献。


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十四五”期间,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加强全球气候变暖对我国承受力脆弱地区影响的观测。


2020年12月16日至18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京举行。会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为2021年八大重点任务之一,要求抓紧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要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2021年2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意见指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结合我国实际国情,重点强调了我国将开始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和绿色低碳全链条,并对体系中的各个部分进行了任务安排。


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意见》认为“双碳”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点任务。


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方案》要求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总方针,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明确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目标任务,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除国家层面对碳减排、碳中和工作作以部署外,有关部委也相继发布了一系列的子政策举措,地方政府也纷纷确定碳达峰目标,将碳达峰纳入地方“十四五”规划当中。


三、“碳达峰、碳中和”对矿业行业的影响分析及策略建议


(一)新形势下对清洁能源产业密切相关的矿产品的需求将大幅增加,矿业企业宜持续加大谋划力度,保持对关键矿产资源的积极开发态势


伴随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新型产业的蓬勃发展,未来对此类产业相关的关键矿产资源的需求会持续增加。中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则将24种矿物列入战略性矿产目录:金属矿物包括铁、铬、铜、铝、金、镍、钨、锡、钼、锑、钴、锂、稀土、锆;非金属矿物包括磷、钾盐、晶质石墨、萤石。国际能源署于2021年5月发布的专项报告《关键矿物在清洁能源转型中的作用》中再次重点提及铜、锂、镍、钴和稀土等矿物对于全球能源行业实现安全且快速转型的重要性。同时提到,预计2040年全球新能源矿产,如锂、钴、镍等需求将比2020年增加6倍,特别是用于电动汽车和电网存储的矿物需求将至少增长30倍。


笔者建议,矿业企业可考虑把新能源矿产的开发利用提升至更高的战略高度,加大对新能源矿产的勘查开发、提取加工、功能开发的基础理论和技术攻关应用力度。诸如,深部勘查开采和高海拔地区资源开发的适用技术、高镁盐湖卤水提锂等关键技术。同时,加强对国外行业信息的研究与追踪,提早掌握各类新兴矿产勘查开发利用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依托“一带一路”平台资源深化国家间合作,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在资源勘探、冶炼技术研发、产能发展和转移、固废资源循环利用方面的合作,建立多渠道的资源配置保障体系。


此外,伴随国内外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矿业企业宜将更高的环境、社会治理标准纳入经营管理流程,以应对更为严峻的外部政策及法规环境。





(二)“双碳”政策下,围绕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构建绿色低碳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将得以进一步强化


国土空间规划被广泛认为是可以提供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手段,也是能统筹碳源和碳汇的系统性工具之一。“双碳”政策背景下,国土空间规划将减碳目标纳入全过程、各层级进行统筹、落实,已是必然发展趋势。


其中,森林、草原、湿地作为重要的碳汇空间,尤其是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固碳主体,都将不可避免地作为重点区域被加大空间利用及保护力度。


对于矿业企业而言,矿业用地的规划与审批将会面临新一轮的政策“考验”。建议在投建、运营矿业项目过程中,及时关注矿业项目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调整动态;积极参与政策修订及规划调整;大力推进“净矿”出让做法和经验的探索,促进“净矿”出让政策尽早全面实施。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支撑保障,个别省份已开始将相关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如今年7月,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共同印发《辽宁省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管理部门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清单》,文件指出,严格新立矿业权准入,大力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健全绿色矿山工作推进机制;同时指出,对风电、光伏等项目用地将给予政策倾斜。


(三)“双碳”政策下,矿业企业运营过程中能源消费低碳转型,节能低耗模式将成为主流


目前,我国能源领域碳排放占总排放的55%以上,大部分源于化石能源的消耗,传统能源产能结构性过剩问题较为突出。因此,如何在保持工业生产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合理调整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是实现能源低碳化的关键。


对矿业企业而言,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耗结构、促进低碳生产,提高矿山智能化建设水平,将是“双碳”政策背景下重点实施调控管理的方向所在。


作为建议,矿业企业内部应尽快建立、完善系统化、可追溯的保障措施体系。推行节能奖惩制度,将节能目标落实到相应层级和岗位,并定期组织考核;积极开展能源审计,切实推动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开展,健全能源管理体系。


在落地措施上,有必要加大力度深化开展生产运营体系的更新改造,以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诸如:


(1)采取必要措施改变产品结构或生产工艺,选择能源效率高的设备及生产工艺;


(2)实施清洁生产,降低废物排放;


(3)节约水资源,投资进行工艺改造或中水回用以降低水资源使用量;


(4)改善供热和通风系统;


(5)改善企业的物流系统,包括改善工业布局,以降低能源获取及运输成本;


(6)选用低排放的运输工具等。





(四)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将会进一步完善、严格


关于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目前执行的是自然资源部2018年10月1日公告实施的系列规范,包括《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20-2018)《黄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4-2018)等,尽管已涉及节能、降耗、减排等环保要求,但与促成碳中和愿景实现的新目标尚不完全相符。就“双碳”目标与现行政策要求而言,仍需围绕符合碳中和政策要求就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一步予以修订。


对于矿业企业的已建及新建矿山,应密切关注绿色矿山新政及建设规范的变化调整,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期限达到建设标准,避免出现因“绿矿”的不合规运营致使新建矿山无法按期投产,采矿权无法延续、变更等权利受限问题。


(五)在“双碳”政策的促进下,ESG监管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


对于矿业企业而言,环境、社会等非财务领域上的风险俨然已成为当下大众投资中不可忽视的关注点。同时,企业的履约能力、节能减排技术、环境社会风险的表现及其管理能力等更是金融机构投资人在做投资决策时的重点考量因素。“中国的目标是在2030年前达到碳排放峰值,并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为此需要企业逐步向低碳商业模式转型。高质量的ESG报告能使排放数据可见、可比、可问责,这些是实现转型的关键要素。在寻找新的解决方案以应对气候变化及其他环境挑战的过程中,ESG的测量和报告将有助于发挥出创新技术、创业精神和资本市场的融合作用。”[3]


笔者认为,相对于环境及社会治理,“双碳”政策背景下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尤为突出,包括内控体系优化、生产技术革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强化企业绿色供应链等指标要素,这些都将在企业“碳中和”实施路径上形成有效支持。





(六)重点落实、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


众所周知,开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领域,也十分有助于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为实现“十四五”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目标,发挥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协同作用,2021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九部门印发《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提高利用效率、推进绿色发展、创新发展模式三方面提出了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重点任务。


同时,为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指导意见》提出了4项具体行动。一是骨干企业示范引领行动。培育50家带动作用强、技术及市场优势明显的骨干企业,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并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范例。二是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行动。聚焦重点产废行业,培育50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和50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在粮棉主产区,培育50个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三是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推广行动。加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力度,与绿色生活创建、绿色采购、绿色建筑、乡村建设行动等相结合。四是大宗固废系统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在完善标准、加强统计、开展评价等多方面提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能力水平提升路径。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指导意见》在工作任务的“尾矿(共伴生矿)”部分提出,“加快推进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稀贵金属等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有价组分梯级回收,推动有价金属提取后剩余废渣的规模化利用。” 同时,在“实施资源高效利用行动”中提出,培育50家具有较强上下游产业带动能力、掌握核心技术、市场占有率高的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另,作为政策支持,《指导意见》还提出,继续落实增值税、所得税、环境保护税等优惠政策。鼓励绿色信贷,支持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企业发放绿色债券。鼓励地方支持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在上述政策背景下,矿业企业应乘势加大尾矿综合利用项目的推进力度,着力提升大宗固废系统治理能力,争做第一批骨干企业以作示范引领,积极探索市场机制下大宗固废综合开发利用的新路径和新模式。





(七)关注碳排放交易市场,实现碳配额平台交易


目前,我国已经在北京、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建立了碳排放权交易所,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可以在平台完成碳排放权交易。碳达峰后,碳排放交易平台将是工业企业实现碳配额再分配的重要平台。因此,矿业企业应及时关注碳排放交易市场,熟悉碳排放交易规则和流程,结合发展需要及时做好碳配额交易。


根据现行碳排核查方法学准则,企业用电为非水电类新能源电力(风电/光伏)则碳排放原则上可以计算为零。风电、光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力直接供应企业的电价普遍低于电网电价,因此控排企业结合发展新能源技术可谓一举两得,即节省电费+节省碳排放权交易双获利。提升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企业的绿色发展保驾护航。[4]


结语


2030年是我国“碳达峰”的最后期限,从今起算已不足十年,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实现碳达峰,对我国工矿行业而言无疑是一项充满挑战的艰巨任务。如此政策背景下,无疑会对矿业企业的运营成本产生深远影响,而脱碳领先的企业将会占有先机,率先受益。作为矿业企业,应从现在起着眼长远,分析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保持节能提效;同时重视推动科技创新,做好各项技术储备工作,以迎战碳达峰的到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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