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比利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生产运营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2023040309)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根河市比利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生产运营管理服务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根河市比利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根河市比利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生产运营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根河市比利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生产运营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16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4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4日09时00分
七、其他
根河市比利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生产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现己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根河市比利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生产运营管理服务。
1、选矿厂正常的安全生产、运营、管理
2、矿石破碎、运输、磨矿、浮选、精矿沉降过滤、尾矿输送。
3、选矿厂所有生产设备,设施及电气设备设施的管理、维修、保养。生产车间设备、设施及电气设备设施报废、淘汰、更换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尾矿运输管道、尾矿库看护、防渗、维护等日常管理,(包括尾矿泵站设备尾矿泵站管路、尾矿回水泵站、坝下回水池、管路、尾矿库日常维护管理等)。其中坝体加高、库内防渗等工程由发包人承担。由于筑坝产生的尾矿管路架设,最终封井工程,等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方配合组织管理。
5、精矿场地的管理(包括精矿库清理、看管、精矿库堆存、路面清理、沉淀池清理等)。
6、承包人包工包料,选矿厂自承包之日起,发包人,只负责监管。
7、供水:河套水源地泵站的综合管理(包括水池、泵站、高位水仓、管路的维护、维修管理等)
8、承包人负责生产期间所需各种材料、备件、药剂、移动设备和资金(矿石原料除外),以及本项目内选矿厂生产所应承缴的各种税费等。发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存放场所。
9、承包人承担选矿厂的生产与管理人员的生产,生活所需费用及设施的运行费用。发包人仅负责提供生活所必需的场所。
10、承包人负责其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消防、环卫、职业卫生、基础管理达标等。
11、承包人自承包生效之日起,仍保留发包人目前选矿厂全部职工,双方协商保持现有职工岗位工资作为最低工资标准,详见岗位工资人数附表,可在保证基础工资的前提下进行绩效考核。以50万吨矿量为基数,因发包方原因导致未完成,对未完成部分以每吨1.4元对承包方进行补偿。
12、采用固定吨矿价格(包括:药剂、钢球、备件,部分人工费用及其他一切因生产运用管理产生的费用),并且必须达到发包人要求的指标及产量(包括:回收率、处理矿量、产品品位、设备运转率、吨矿价格)。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服务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在全国类似工程项目中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近3年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记录,即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名单的;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矿山企业运营管理服务业绩或选矿厂生产运营管理服务方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4月11日到2023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需提前预约),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资料包含原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胶状成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
人基本信息(姓名电话邮箱)。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料不全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3、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4.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4.1.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1.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4.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1057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