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7日晚,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岭矿业”)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收到收购方山东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矿业”)《关于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终止的函》和《山东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与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之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山钢矿业与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岭铁矿”)于2023年3月6日签署了《终止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股权无偿划转。
早在2019年1月7日,金岭矿业接到控股股东金岭铁矿通知:根据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集团”)要求,金岭铁矿拟将持有的公司347,740,1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8.41%)无偿划转给山钢矿业。
山钢矿业的控股股东为山钢集团(持有其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国资委。若本次收购实施完成,山钢矿业将成为金岭矿业的控股股东,进一步压缩了管理层级,以便更好的理顺产权关系,提高管理效率。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收购人在收购报告书公告后30日内仍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的,应当立即作出公告,说明理由;在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期间,应当每隔30日公告相关股份过户办理进展情况。”自2019年5月11日起,金岭矿业数次披露无偿划转的后续消息。
2023年2月6日,金岭矿业发布公告称“股份无偿划转事宜正在推进中,本次无偿划转标的股份能否顺利完成划出与过户登记,仍存在不确定性。”
至于无偿划转终止的原因,收购方山钢矿业在《关于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终止的函》给出的解释是:鉴于本次划转历时时间较长,外部经济形势和政策环境已经发生较大变化,内部战略规划进行了调整,为消除本次划转的不确定性,促进金岭矿业的稳定与发展,经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终止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事项。
金岭矿业称,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事项终止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金岭铁矿,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