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永善金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铅锌矿井下采掘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TC-C-2329006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永善金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铅锌矿井下采掘施工项目,招标人即项目业主为永善金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永善金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铅锌矿井下采掘施工项目。
2.2项目规模:永善金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区地理位置位于永善县城196°方向,平距55km;行政区划隶属永善县大兴镇管辖。地理极值坐标:东经103°26′50″-103°29′41″;北纬27°43′18″-27°44′36″。矿区向北,经毛坪至永善县城有公路相连,里程136km;矿区向南,经毛坪-茂林至昭通市公路里程为126km;矿区向西至大兴镇,公路里程18km;矿区向东经毛坪-墨翰-悦乐与昆渝高速公路相连,公路里程71km,昆渝高速悦乐镇至昆明全程高速,公路里程410 km。矿区至永善县城、悦乐镇和昭通市均为柏油路面。紧邻矿区西侧金沙江边上,已建成年吞吐量30万吨的港口,矿区水、陆交通均较方便。
2.3项目地点: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
2.4招标范围:大兴金沙铅锌矿炎山矿段II6、II8矿体(包含:PD1086、PD1190、PD1260、PD1340、PD1370坑井),金沙矿段Ⅰ3、Ⅰ4矿体(包含:XJ101、PD102坑井),PD831坑井生产探矿工作及副产矿,生产钻探工程施工(矿区范围内),详细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5计划工期:2年,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提供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矿业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采矿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资格,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5拟派团队人员资格要求:派往本项目团队人员中至少包含采矿、机电、通风、地质、测量等专业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各1名(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且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5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注册证书或具有5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明材料),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2项合同金额1400万元及以上的矿山掘砌或采矿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的会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