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3层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熊为民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0人,代表股份787,678,6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47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84,299,7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17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378,9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02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元勋先生及刘洋先生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01选举吴城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87,668,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8,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82%。
表决结果:通过。
1.02选举熊为民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87,668,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8,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82%。
表决结果:通过。
1.03选举万勇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87,668,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8,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82%。
表决结果:通过。
1.04选举邓自平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87,668,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8,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82%。
表决结果:通过。
1.05选举李伍波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87,668,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8,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82%。
表决结果:通过。
1.06选举董剑平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87,668,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8,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82%。
表决结果:通过。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
2.01选举刘云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87,668,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8,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82%。
表决结果:通过。
2.02选举冀志斌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87,668,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8,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82%。
表决结果:通过。
2.03选举唐学锋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87,668,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8,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