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PCGD224314FG002F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非煤矿山重点企业危险性评估与制图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东省非煤矿山重点企业危险性评估与制图):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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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防灾减灾技术研究院 | 罗芳路68号中震大厦 | 10,458,5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东省非煤矿山重点企业危险性评估与制图):
服务类(深圳防灾减灾技术研究院)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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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编制地市级非煤矿山自然灾害致灾危险性分级图 | 广东省 | 基于系统统一底图,编制地市级非煤矿山自然灾害致灾危险性分布图,图面整饰等。成果图件平面坐标系应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应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 一年(国家、省要求的普查评估与区划任务截至时间长于一年的,以国家、省要求的普查评估与区划工作截至时间为准),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通过国家系统质检和国普办、省普办逐级审核,并取得甲方聘请的省普办技术组7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出具合格的和专家组所有成员共同签名的评审意见 | 192,000.00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编制广东省非煤矿山自然灾害致灾危险性分级图 | 广东省 | 基于系统统一底图,编制广东省非煤矿山自然灾害致灾危险性分布图,进行图面整饰等。成果图件平面坐标系应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应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 一年(国家、省要求的普查评估与区划任务截至时间长于一年的,以国家、省要求的普查评估与区划工作截至时间为准),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通过国家系统质检和国普办、省普办逐级审核,并取得甲方聘请的省普办技术组7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出具合格的和专家组所有成员共同签名的评审意见 | 56,000.00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编制非煤矿山所有企业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评估工作报告 | 广东省 | 编制非煤矿山企业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评估工作报告,根据实际情况给出对策建议 | 一年(国家、省要求的普查评估与区划任务截至时间长于一年的,以国家、省要求的普查评估与区划工作截至时间为准),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通过国家系统质检和国普办、省普办逐级审核,并取得甲方聘请的省普办技术组7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出具合格的和专家组所有成员共同签名的评审意见 | 3,072,500.00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开展区县级非煤矿山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评估 | 广东省 | 开展区县非煤矿山自然灾害综合危险性评估,确定区域自然灾害综合致灾危险性等级,进行结果合理性验证。 | 一年(国家、省要求的普查评估与区划任务截至时间长于一年的,以国家、省要求的普查评估与区划工作截至时间为准),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通过国家系统质检和国普办、省普办逐级审核,并取得甲方聘请的省普办技术组7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出具合格的和专家组所有成员共同签名的评审意见 | 352,000.00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开展地市级非煤矿山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评估 | 广东省 | 开展地市级自然灾害综合危险性评估,确定区域自然灾害综合致灾危险性等级,进行结果合理性验证。 | 一年(国家、省要求的普查评估与区划任务截至时间长于一年的,以国家、省要求的普查评估与区划工作截至时间为准),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通过国家系统质检和国普办、省普办逐级审核,并取得甲方聘请的省普办技术组7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出具合格的和专家组所有成员共同签名的评审意见 | 160,000.00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开展广东省非煤矿山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评估 | 广东省 | 开展省级非煤矿山自然灾害综合危险性评估,确定区域自然灾害综合致灾危险性等级,进行结果合理性验证。 | 一年(国家、省要求的普查评估与区划任务截至时间长于一年的,以国家、省要求的普查评估与区划工作截至时间为准),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通过国家系统质检和国普办、省普办逐级审核,并取得甲方聘请的省普办技术组7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出具合格的和专家组所有成员共同签名的评审意见 | 80,000.00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编制县级非煤矿山自然灾害致灾危险性分级图 | 广东省 | 基于系统统一底图,编制区县级非煤矿山自然灾害致灾危险性分布图,进行图面整饰等。成果图件平面坐标系应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应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 一年(国家、省要求的普查评估与区划任务截至时间长于一年的,以国家、省要求的普查评估与区划工作截至时间为准),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通过国家系统质检和国普办、省普办逐级审核,并取得甲方聘请的省普办技术组7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出具合格的和专家组所有成员共同签名的评审意见 | 352,000.00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实施方案编制 | 广东省 | 开展项目需求分析和必要的实地踏勘,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 一年(国家、省要求的普查评估与区划任务截至时间长于一年的,以国家、省要求的普查评估与区划工作截至时间为准),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符合甲方要求 | 1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