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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质灾害、地质碳汇、国际矿业,全国政协常委李朋德提出这些建议

   2022-03-11 澎湃新闻1760
导读

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常委、农工党中央常委、中国地质调查局副局长李朋德分别就修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突出地质碳汇作用、做大做强国际矿业等提交提案。尽快修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我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严重的

 

 


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常委、农工党中央常委、中国地质调查局副局长李朋德分别就修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突出地质碳汇作用、做大做强国际矿业等提交提案。
尽快修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我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面对严峻复杂的地质灾害形势,国务院在2003年颁布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履行属地职责,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和基层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升。
李朋德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未来5~15年实施一批国家重大工程,单纯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已不能完全满足更高水平的工程规划建设运营安全要求,亟需开展系统性的地质安全风险评价。《纲要》明确提出实施川藏铁路、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开发等重大工程,推进重大引调水、防洪减灾、沿边沿江沿海交通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纲要》还指出要维护水利、电力、供水、油气、交通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提升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上述重大工程都具有规划区域广、建设周期长、投资巨大的特点,且多位于地质条件极其复杂的地区,地质安全风险将严重影响工程规划建设和运营安全,有的甚至成为决定工程是否可行的颠覆性因素,迫切需要开展重大工程地质安全风险评价工作,支撑国家和地方政府科学决策,确保工程全生命周期安全可靠。地质安全风险评价涉及可能影响工程规划建设运营的各类地质风险,目前《条例》相关规定还不能完全涵盖重大工程地质安全风险评价工作,亟待补充并细化相关要求。
为此,他建议,尽快启动《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修订工作,将重大工程地质安全风险评价纳入《条例》。明确将地质安全风险评价作为重大工程规划、建设和运营等不同阶段的必要条件,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由工程业主单位组织实施。明确重大工程地质安全风险评价内容。重大工程地质安全风险评价,除针对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常规地质灾害风险开展评价之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活动断裂导致场地不稳定或工程错断、高地应力导致地下工程岩爆或大变形、地下储水构造导致构筑物突涌水、高地温导致热害、复杂地质结构导致地质体软弱变形等影响工程安全的各类地质风险。
突出地质碳汇作用
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地质碳汇主要包括二氧化碳地质封存(工程碳汇)、基性—超基性岩化学风化(矿物碳汇)和碳酸盐岩溶蚀(岩溶碳汇)3种类型。据中国地质调查局近年来的调查研究,我国陆域及毗邻海域沉积盆地深部咸水层、枯竭油气藏及深部不可采煤层分布广泛,可为二氧化碳地质封存提供万亿吨级的巨大空间;基性—超基性岩分布广泛且类型多样,矿物碳汇潜力可达13万亿吨;全国岩溶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3,岩溶碳汇通量平均每年为0.5亿吨碳,相当于中国森林碳汇通量的68%、草地碳汇通量7.3倍。在碳减排方面,我国336个主要城市浅层地热能和全国水热型地热资源年可开采量折合标准煤分别为7亿吨和19亿吨,如果能够充分合理开发利用,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17.5亿吨和47亿吨。
李朋德建议,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进一步突出地质碳汇作用。将地质碳汇相关内容纳入能源、工业、城乡建设等领域和石化、电力、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科技、财政金融、碳汇能力、统计核算和督查考核等支撑政策。部署重大专项工程,开展全国地质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建立地质碳汇监测体系,核算“地质作用—生态过程—人类活动”耦合系统碳收支量,探索建立地质碳汇核算和评估制度,逐步推动地质碳汇整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同时,积极支持建设地热清洁能源勘查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承担全国地热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区划、探采实验等任务,深入开展重点地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与地质环境效应监测评价,加快推进干热岩资源调查和开发示范,加强地热勘查开发关键技术攻关,为碳达峰、碳中和提供科技支撑和清洁能源保障。
此外,将地质碳汇基础理论和增汇技术研究列入国家科技创新研究优先领域和重点方向。建议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加强地质碳汇科技战略部署。针对工程碳汇,加快推动二氧化碳地质封存规模、环境影响、经济性评价以及地下运移监控等关键技术研发;针对矿化碳汇,加大对基性—超基性岩与饱和二氧化碳水溶液在地下反应速率、控制因素及固化机理研究和快速矿化固碳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力度;针对岩溶碳汇,重点部署微生物、碳酸苷酶、土地利用形式等人工干预对岩溶形成及碳汇的影响研究,以及“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技术方法攻关。
加大国家统筹做大做强国际矿业
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矿产资源供需格局加快重塑,我国战略性矿产对外依存度持续高企。
李朋德认为,我国已步入工业化中后期,传统产业正在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关于加强“一带一路”在能源资源领域相关国际产能合作,当前仍存在明显短板,存在政府引导和统筹力度不够,企业国际化能力和企业间相互协调不足,全产业链体系建设不平衡,国际产能合作金融体系薄弱等问题。
为精准服务国家资源安全和中资企业“走出去”国际产能合作,需进一步加强中国矿业国际合作统筹。李朋德呼吁,加强地质调查等先导性工作。加大国际合作地质调查力度,全面发挥地质调查先导带动互联互通,助力国际产能合作,将国际合作地质调查工作深度纳入国家对外工作总体考虑。建立与目标国使领馆、境外中资企业的动态交流机制,开展常态化需求对接、成果交流与综合服务。以保障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主,兼顾水、土地等资源,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协同推进资源、产业、平台全方位合作,进一步服务中资矿业企业开拓全球市场。
其次,加强海外矿业投资统筹。有关部门加强矿业国际合作工作统筹协调,增加相应资金支持与政策指导,进一步做好“一带一路”倡议与相关国家发展战略的对接工作,完善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健全投资政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境外产业园区和经贸合作区建设,把中资企业的优势紧密结合起来,将个别企业的“单打独斗”向“抱团出海”集群式发展转变,构建全产业链战略联盟,形成综合竞争优势,提高“走出去”的成功率。
同时,加强对绿色国际产能合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绿色可持续化的国际产能合作道路,构建政府倡导、企业实施的绿色产业链和供应链。加快推动境外绿色产业园区和海外重大项目库建设,促进生产要素的优质供给和高效配置,形成高效、集约、智能、绿色的工业发展方式。加强人才和技术能力建设,打造绿色国际公共产品,引领绿色发展。
此外,加强矿业金融体系支持。以国内资金投入为引导,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包括全球公共资金、准公共资金和商业资金,建立多元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投融资体系。通过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完善金融服务,扩展海外业务范围,创新金融产品,开辟绿色通道,提升企业融资能力。同时,深入推进大宗商品贸易人民币结算人民币结算,充分发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作用,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全球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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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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