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财务公司现金分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6%股权,根据财务公司2022年股东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可获得现金红利16,656,029.69元人民币。
2022年9月28日,公司收到上述现金红利16,656,029.69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0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公司持有财务公司的6%股权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对上述分红款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公司2022年度损益。
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