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情况如何了?是否能在整改时限前完成整改?”四川省华蓥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对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问道。近日,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矿山矿企生态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今年初,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全市矿山矿企生态环境整治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煤矿和非煤矿山(含已关停)在上级督查反馈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开展专项督查。专项督查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建立“室组地”联动,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煤管中心等部门协同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成立专项督查组,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深入矿山矿企,对存在问题进行现场督导,进一步推动全市矿山矿企生态环境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上半年对环境污染、安全隐患、水土保持和越界开采等方面共49个问题进行了专项督查,其中已完成整改44个、未完成整改5个、新发现问题1个。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分类处置,对一般性问题现场交办、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对问题历史原因复杂或涉及多个部门的,组织相关部门协商共同推动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职责定位,通过参加联系单位党委(党组)会、工作协调会、推进会等方式,及时跟进了解整改进度,督促被监督单位履职尽责,对整改进展滞后的及时发函预警提醒,督促加快整改、及时销号,进一步推动矿山矿企生态环境整治工作走深走实。”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如是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