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200亿元人民币。
根据已经披露的信息,这家“巨无霸”新央企汇集了中铝集团、中国宝武、鞍钢集团、五矿资源四大资源央企的高管,不禁让人好奇,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属于什么级别?
央企,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近年来,我国央企变动频繁,既有被吸收合并的中国化工集团,也有全新组建的中国稀土集团等,按照国资委官网于2021年底的发布的名录显示,我国央企97家。
所谓的央企,是中央管理企业的简称,指中央及其授权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按照经营范围的不同,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类是实业类央企,由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该类央企共有97家,这也是狭义上的国资委的央企名录。
第二类是金融类金融类央企,目前共26家,主要由财政部(或委托汇金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国有五大银行级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
第三类是其他央企,由国务院其他部门或群众团体管理的企业,如广播、电视、文化、出版等行业。
毫无疑问,中国矿产资源集团同宝武、鞍钢、中铝、五矿等资源型央企一样,属于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的实业型央企。而在具体的排序上,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排名多少位,则需要按“级别”和行业进行排序。
首先在“级别”上,其实在十几年前,央企就已经去行政化了,不再有明确的行政级别。但是,央企领导班子需要遵循“分级管理”的原则,享受对应行政级别的各项待遇。因此,按照央企正职对应的行政级别,国资委监管的97家央企可以分为“副部级”央企和“正厅级”央企两个层级。
副部级央企:央企名录中排名第1—51,如国家能源集团、鞍钢集团、中国宝武钢铁集团、中国铝业集团、中国五矿集团等。其“一把手”董事长和“二把手”总经理的个人行政级别是副部级,由中央直接任命;副总经理等副职由中组部任命,相当于“中管正厅级”;其二级公司“一把手”董事长和“二把手”总经理则是正厅级,由副部级央企管理,报备国资委。
正厅级央企:排名第52——97位,如中煤集团、煤炭科技集团、中钢集团、中国有色、中国稀土集团、中国黄金等。其正、副职的任免权限都在国资委党委,由国资委企干二局进行日常管理、考察,享受“厅级”党政干部的各项待遇。
当然,也有部分“特例”,如副部级央企的副职享受副部级待遇等,但大部分央企的任命按照上述划分。
通过此次披露的高管消息来看,中国矿产资源集团基本上已经确定为副部级,其董事长姚林,原为中铝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在国资委监管央企名录中位列第36位,对应副部级,则属于平级调动。
其总经理郭斌,原为中国宝武副总经理,属于副部级央企的副职,对应“中管正厅(局)级”,此次调任中国矿产资源集团的正职领导,则属于“隐形晋升”。
其副总经理邵安林,原为鞍钢集团副总经理,属于副部级央企的副职领导,对应“中管正厅级”,此次调整属于平调;另一个副总经理高晓宇,原为五矿资源行政总裁,属于副部级央企二级公司的“一把手”,对应正厅级,此次调整意味着跨入“中管正厅级”序列,也就是所谓的“隐形晋升”;其董事高杲,原为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是发改委管理的正厅级干部,此次也意味着跨入了“中管正厅级”。
在具体排序上,从央企名录可以看出,其排序首先按层级,再同一层级的央企中,再以行业划分,相同行业的央企排在一起。
以前51家“副部级”央企为例:
排名第1-10的是核、航天、船舶等军工类央企;
排名第11-14的是能源类(石油)央企,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
排名第15-22的是能源类(电力)央企,包括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以及六家发电集团;
排名第23-25的是电信业央企,包括中国电信、移动、联通这三大运营商和卫星网络集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
排名第28-36的是制造业央企,包括一汽、东风、中国一重、国机集团、哈电集团、东方电气等,其中,鞍钢(34位)、宝武(35位)、中铝(36位)因为金属制造,也归属于此类。
排名第37-40的是运输业央企,包括远洋海运集团和中航、东航、南航三家航空公司。
排名第48-50的是总部位于香港的央企,包括招商局集团、华润集团、中旅集团。
综上,中国矿产资源集团大致可位于34-36位左右,与鞍钢、宝武和中铝归为同一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