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矿产督察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本年度矿产督察工作。本次督察,随机抽取确定矿产督察任务102个,涉及25个勘查项目和77个矿山。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督察任务13个,委托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督察任务89个。
矿产督察工作将根据《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技术要求(试用)》要求,同时结合浙江省“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本次矿产督察任务计划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律师提示,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是落实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2022年4月30日前,矿业权人应在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完成勘查开采信息填报并公示。矿业权人填报公示结束后,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抽取不低于5%的矿业权,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对矿业权人填报公示的义务履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情况进行检查。
本次浙江省开展的2022年度矿产督察工作,在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的基础上结合了“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一般项目7%,高风险、重点项目、重点矿种(金矿)100%抽取比例的原则确定督察清单,覆盖范围广、重点明确突出,应当引起矿业权人的关注和认真对待,并提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